《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19日上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拟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据人民日报客户端10月19日报道)
一段时间以来,在不少学校,体育课经常被语文课、数学课、英语课等占用,处于尴尬境地。与此同时,青少年中的“小胖墩”“小眼镜”越来越多。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健康中国行动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重视运动与健康。尤其是在“双减”背景下,体育课程受到更多重视,“每天都有体育课”正成为课程标配。
尽管许多学校对体育课程越来越重视,但一些普遍性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当前许多中小学体育师资数量不足,无法提供专业的体育教育;由于担心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出现碰伤、擦伤、摔伤等意外,很多体育老师的课程偏向保守,不敢尝试新的教学项目,学生兴趣培养不足。一些学校在体育课中只是机械地练习考试项目,无法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体会快乐,甚至变成了另外一种形式的“应试体育”。
学校是传授体育知识,培养学生体育习惯的重要阵地。从目前来看,涉及中小学体育教育的政策、文件虽多,但尚未形成较为规范和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此次“大修”的体育法,条文由现行的54条增加到109条,新增“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和“在校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以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修改“体育考试”条款,积极提升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等。这不仅是对过往轻视、忽视甚至无视体育教育的有力纠偏,给按质按量开展体育教育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也体现了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国家意志和国家决心,具有里程碑意义。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体育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孩子们真正爱上运动,充分享受运动的乐趣,在体育课有了法律保障的基础上,需要学校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也需要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观念,引导和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提升身体素质,真正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