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体育教学工作规范

时间:2018-04-03浏览:637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教学工作规范

体育教学是高等院校体育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是提高大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体育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大学生德、智、体、美是否能全面发展和良好意志品质及锻炼习惯是否能形成。为了切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确保体育教学安全有序,依据《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结合我校的体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任课老师工作规范

(一)教学准备

1、服从学院和系(部)教学任务的安排与统一排课;

2、认真了解体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熟练掌握课程内容,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以及系统了解本课程技术特点、重点和难点;

3、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教学进度表,学时分配合理,教学中可操作性、适用性强;

4、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应包括教学内容、教学任务、上课时间、教学地点、教学器械、教学过程、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和时间分配等。教学设计合理,教案编写规范。

5、课前10分钟做好上课准备,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现场,检查教学场地、器材及辅助教具的准备工作,确保上课安全;

6、因故不能上课,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并妥善做好代课安排;严禁私自并课、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不得擅自增减课时;

7、认真参加集体教学活动,内容包括:集体备课、教改研讨、教学研究、教学观摩以及系(部)、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其它教学活动;

8、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不断增加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水平,以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和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课堂教学

1、穿运动服装、运动鞋,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教态大方;

2、课前严禁饮酒,课堂严禁抽烟;上课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课堂,不接打电话,不处理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3、携带教案、教学进度(日历)和点名册;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以身作则、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努力提高课堂效率;

4、在授课前应向学生宣布本次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与要求,使学生在上课开始时就清晰地了解本次课的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

5、根据项目特点和气候条件,组织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做好课堂安全教育和组织学生积极采取预防、保护措施,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6、教学内容、练习方法、手段和运动负荷的安排,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7、教师示范力求准确,精讲多练,保证学生的课堂练习时间。课的结束部分,应进行整理和放松活动;

8、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严格课堂纪律的管理,对迟到、早退和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9、合理安排好见习学生和体弱学生的练习,认真做好对生理特殊(如体重过重等)学生的区别对待;

10、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设施和器材的教育,认真做好器材的借、还工作,如因管理不当,造成器材丢失或损坏,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不使用侮辱性或不文明的语言;不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对待学生;

12、主动听取学生意见,认真写好课后小结。对课堂教学中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伤害事故,教师应根据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妥善处理。

(三)课外辅导

1、根据学生的需求,对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制定计划、提出要求,

抓好落实。

2、及时了解学生的训练情况和对课程的要求和建议;

3、针对课程学习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改进方法,在课外辅导中加以实施。

(四)课程考核

1、课程考核和总评成绩计算方式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并事先告知学生;

2、每学期的考试项目与内容按教学大纲要求严格执行,考试规范、尺度统一。专项技术考试难度适中、合理;

3、提前做好临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考试场地和次序,考试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成绩评定规范合理;

4、按照学院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期末成绩评定、统计、汇总、上网登录成绩和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等工作;

5、按照教学材料归档的规范要求,做好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学生上课规范

1、选修体育课时,应认真了解所选课程的安全要求内容,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参与体育教学活动;

2、学生如被医生证明或建议应当选择体育保健课程或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应如实告知教师和所在学院,并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编入体育保健班学习。如果学生感觉身体不适,但医学检查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疾病时,可提出上体育保健课程的申请;

3、学生上体育课要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穿着运动鞋、运动服参与体育教学活动;严禁携带或佩戴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物品;

4、尊敬教师,服从教学安排和教师指导,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嬉戏打闹或进行具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危险性行为;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1节;全学期缺课超过总时数1/3者,不予评定体育课成绩;

5、遵守运动场地及器材设施使用规则,严禁违规使用场地器材;爱护场地设施及教学器械,如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6、如感觉身体不适、患病或健康状况欠佳,应及时主动报告任课教师,避免剧烈运动或勉强参加体育教学活动,严重时应立即停止体育活动;

7、因病、因事不能上体育课时,须向任课教师请假,并提交医生的诊断证明或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8、遵守严禁请人代上课或参加体育测试或考试。

三、教学辅助人员工作规范

1、牢固树立服务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的思想观念,紧紧围绕体育教学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教学辅助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3、根据体育教学课表、教学任务和进度的安排,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4、在上课期间,体育器械管理人员还应做到:提前10分钟到达器材保管室;仔细做好体育器材的清点、整理和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器材出借与归还制度;及时做好教学器材的保养、维护和更新,确保教学需要;经常检查场地与设施,如发现问题,能整修的应及时整修,如不能整修的,应立即上报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做好体育器材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四、附刚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