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接受党组织的再教育、再培养的主要形式。定期过组织生活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不仅能使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更能交流思想,达到党内团结,使党支部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院学生党支部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第二条 支部每双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进行1—2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第三条 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求主题鲜明,内容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第五条 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我系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第六条 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 支部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