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六人制足球联合杯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11-05浏览次数:63

湖北经济学院六人制足球联合杯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协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足球协会、法商足球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开幕式:118

比赛日期:202311-12

比赛地点:西区足球场、东区足球场

五、参赛资格

(一)凡湖北经济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在各自学院球队处报名参赛,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学生)可自行组队参赛。教职工单独组队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大学生医疗保险及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日期为比赛期间)

注:体测办理免测手续的学生禁止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全院参赛资格

、报名办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如人数不够可联合组队需报备足球协会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15人。

(三)填写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运动意外险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115

)各院系需出2-3名裁判员,并参加相关培训。

 

、竞赛办法

1.比赛为人制足球赛,比赛分为上下半场,半场2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执行湖北经济学院校内竞赛特殊规定。

2.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比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得0分;排列名次按在同一循环中的积分多少决定,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再相同,按净胜球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方法决定名次。

第一阶段:小组赛比赛分AB组进行。各小组单循环竞赛,各组前两直接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晋级球队依次抽签落位,确定对手,比赛为单场淘汰赛制,常规时间内进球多的球队获胜,如果打平直接踢球点球决出胜负。最终决出三四名、冠亚军。

、纪律处罚规定

1.累计两张黄牌停赛1场,每1张红牌停赛1场,第2张加停1场,依次类推(指的直红)。小组赛结束后晋级淘汰赛球队的黄牌清零。

2.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与之前赛过球队的比分均按原比分处理;如果是发生在交叉淘汰赛,对方球队自然晋级。

3.比赛弃权及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

(1)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迟到30分钟,且未获赛事组委会的批准

2)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

3)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有未报名、或冒名顶替、或正处在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5)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个球,则以当时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6)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分。

7)之前有过弃权先例的球队,弃权后加停1场。

5.凡在比赛期间发生打架事件,立即取消涉事球员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6.领队必须管理好各自的替补席位,不能干扰比赛,否则裁员将停止比赛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出示黄牌警告,或红牌罚令出场。

7.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组委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或其他视频图片材料等进行处罚。

8.队伍和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对比赛所做出的判决。

9.比赛结束后,如对比赛有异议,须由领队在2小时内向比赛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否则不能再提出异议。

10.裁判员和计时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第一阶段小组赛期间若边裁无故迟到,边裁所属院系扣除小组赛积分1分,无故未到扣除3分;第二阶段比赛期间,主裁或边裁无故迟到或未到,直接取消球队比赛资格。

、比赛日程

小组赛:周四14:00-18:00六、

淘汰赛:每周四、六、日14:00-18:00

决赛:周四下午1600

注: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情况比赛顺延

 

、奖励办法与计分

比赛成绩取前名,颁发奖杯与证书。成绩计入综合运动总分。(如有合院的参赛队则获得分数平均分配)

十一、声明:

1.比赛监督、裁判员(培训选拔后)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及球协会选派。

2.本届比赛设立纪律委员会,赛区纪律委员会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参赛院系领队共同组成,负责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的处理,违反校纪校规的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3.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与足球协会所有。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