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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三届体育运动会排球比赛 竞赛规程

发布者:体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10


一、竞赛名称: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三届体育运动会排球比赛

二、目的和任务

为了增强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充实课余生活,培养学生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现拟举办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三届体育运动会排球比赛。

三、主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体育学院

协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排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

地点:西区排球场、东区排球场、体育馆

五、报名方法

1.凡湖北经济学院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本次比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

3.参赛者在本院(系)内自由组队,每队最多12名队员,每个队员只能代表本队参加比赛。最多可三个院系合并组队,若需合并院系参赛,经赛会超过一半的队伍同意即可。

4.本届比赛采用线上运动员注册与报名,报名方式:微信小程序“湖经体育竞赛管理”。

5.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了我校体质测试免测的同学,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6.所有队员需购买比赛期间的运动意外险。

7.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报名表(需在第一场比赛时提交最终确认名单)。

8.技术会议(抽签):

体育馆一楼排球场 ,抽签时间待定。

9.为保证比赛能够正常进行,各队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停赛、罢赛。

六、竞赛方法

(一)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分组及抽签办法:根据报名参赛队伍情况,分2/4个小组分组循环,以2025年校体育运动会排球赛前二/四的队作为种子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1号种子,其它各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2.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采取小组循环,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

预赛:各小组前2名的队伍进入决赛,进行交叉赛。

决赛:交叉胜队决出前8名,其他不计具体名次。

  1. 决定名次的方法

1.单循环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 2:0胜积3分  ②2:1胜积2分  ③1:2负积1分  ④0:2负积0分

首先按照胜场决定名次,其次按积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队及以上积分相等,则C值高者名次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如C值仍相等,则Z值高者名次列前:

X(得分总数)/Y(失分总数)=Z值

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1. 决赛对阵表:

七、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本次比赛采取3局2胜制,冠亚军决赛采取5局3胜制。

(二)比赛队在赛前15分钟到达场地热身,在规定开始时间15分钟内仍未到达比赛场地的队伍,按弃权处理,对方以每局25:0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某队队员不足6人时,按阵容不完整处理,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但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弃权者取消剩余所有比赛资格。

(三)具体比赛规则参照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21--2024排球竞赛规则》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四)竞赛纪律

1.比赛时间以赛程安排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将会下达通知。

2.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各队需将学生证或校园卡上交进行检录,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继续比赛的资格。

3.各参赛队一经报名,不得擅自更改参赛队员名单,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1天报请竞赛组委会讨论。

4.各参赛队须统一队服(或套穿篮、足球式比赛背心)并印有明显的号码,否则不允许上场。

5.赛场上出现任何问题,由场上队长向裁判员反映。赛后需签字确认结果,如有异议赛后可在记录台的记录表上标明,严禁拒签。

6.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员的判罚,如有异议,在保证比赛继续进行的前提下,当场比赛结束后由领队向仲裁组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如果在裁判宣布继续比赛后,某队仍拒绝比赛,视为罢赛,并按照弃权进行处理。

7.如比赛中有辱骂、殴打裁判员、队员及工作人员行为的参赛队伍:由裁判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并按违反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比赛规则补充

1.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到场的球队,须提前1天向组委会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时间。无故推迟到场时间的球队按规定作弃权处理。

2.若有球队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后续比赛均按弃权处理。

3.严禁聘请外援参赛,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本场及以后所有比赛的参赛资格。

4.校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每局比赛最多只允许上场1人。

八、仲裁组

竞赛设立仲裁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组负责审查和监督比赛中相关技术问题和运动员的资格问题,竞赛组协助实施。

九、裁判员

1.裁判员统一由竞赛委员会选派,主要以校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校男女排队员和排球协会成员担任。

2.本次比赛裁判员、记录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本次比赛录取前8名队伍并颁发证书,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并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计入各院系总积分中。

2.前3名的队伍,每队设1名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3.本次比赛设精神文明运动队,男子组、女子组各2个。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