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名称: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三届体育运动会排球比赛
二、目的和任务
为了增强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充实课余生活,培养学生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现拟举办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三届体育运动会排球比赛。
三、主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体育学院
协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排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
地点:西区排球场、东区排球场、体育馆
五、报名方法
1.凡湖北经济学院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本次比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
3.参赛者在本院(系)内自由组队,每队最多12名队员,每个队员只能代表本队参加比赛。最多可三个院系合并组队,若需合并院系参赛,经赛会超过一半的队伍同意即可。
4.本届比赛采用线上运动员注册与报名,报名方式:微信小程序“湖经体育竞赛管理”。
5.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了我校体质测试免测的同学,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6.所有队员需购买比赛期间的运动意外险。
7.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报名表(需在第一场比赛时提交最终确认名单)。
8.技术会议(抽签):
9.为保证比赛能够正常进行,各队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停赛、罢赛。
六、竞赛方法
(一)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分组及抽签办法:根据报名参赛队伍情况,分2/4个小组分组循环,以2025年校体育运动会排球赛前二/四的队作为种子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1号种子,其它各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2.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采取小组循环,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
预赛:各小组前2名的队伍进入决赛,进行交叉赛。
决赛:交叉胜队决出前8名,其他不计具体名次。
决定名次的方法
1.单循环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2:0胜积3分 ②2:1胜积2分 ③1:2负积1分 ④0:2负积0分
首先按照胜场决定名次,其次按积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队及以上积分相等,则C值高者名次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如C值仍相等,则Z值高者名次列前:
X(得分总数)/Y(失分总数)=Z值
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决赛对阵表:

七、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本次比赛采取3局2胜制,冠亚军决赛采取5局3胜制。
(二)比赛队在赛前15分钟到达场地热身,在规定开始时间15分钟内仍未到达比赛场地的队伍,按弃权处理,对方以每局25:0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某队队员不足6人时,按阵容不完整处理,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但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弃权者取消剩余所有比赛资格。
(三)具体比赛规则参照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21--2024排球竞赛规则》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四)竞赛纪律
1.比赛时间以赛程安排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将会下达通知。
2.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各队需将学生证或校园卡上交进行检录,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继续比赛的资格。
3.各参赛队一经报名,不得擅自更改参赛队员名单,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1天报请竞赛组委会讨论。
4.各参赛队须统一队服(或套穿篮、足球式比赛背心)并印有明显的号码,否则不允许上场。
5.赛场上出现任何问题,由场上队长向裁判员反映。赛后需签字确认结果,如有异议赛后可在记录台的记录表上标明,严禁拒签。
6.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员的判罚,如有异议,在保证比赛继续进行的前提下,当场比赛结束后由领队向仲裁组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如果在裁判宣布继续比赛后,某队仍拒绝比赛,视为罢赛,并按照弃权进行处理。
7.如比赛中有辱骂、殴打裁判员、队员及工作人员行为的参赛队伍:由裁判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并按违反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比赛规则补充
1.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到场的球队,须提前1天向组委会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时间。无故推迟到场时间的球队按规定作弃权处理。
2.若有球队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后续比赛均按弃权处理。
3.严禁聘请外援参赛,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本场及以后所有比赛的参赛资格。
4.校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每局比赛最多只允许上场1人。
八、仲裁组
竞赛设立仲裁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组负责审查和监督比赛中相关技术问题和运动员的资格问题,竞赛组协助实施。
九、裁判员
1.裁判员统一由竞赛委员会选派,主要以校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校男女排队员和排球协会成员担任。
2.本次比赛裁判员、记录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本次比赛录取前8名队伍并颁发证书,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并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计入各院系总积分中。
2.前3名的队伍,每队设1名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