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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湖北经济学院综合运动会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1-04-29发布部门: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次数:1685

    一、 主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 协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排球协会、湖北经济学院各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 比赛时间

    2021年5月10日——31日

    五、 比赛地点 

    地点:西区排球场、东区排球场、体育馆

    六、 参赛对象和资格

    凡湖北经济学院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队员必须提供比赛期间保险

    七、 报名方法

    1.本次比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

    2. 参赛者在本院(系)内自由组队,一个队最多12名队员,每个队员只能代表本队参加比赛。

    3. 各参赛队于2021552200前提交电子和纸质版报名表

    联系人:程晨    电话:18963968991     邮箱:1623061740@qq.com

    4.技术会议(抽签)时间:2021430日中午1230(体育馆一楼排球场)

    5.为保证比赛能够正常进行,各队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停赛、罢赛或以各种形式干扰比赛,对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后果者,报请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竞赛方法

    (一)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分组及抽签办法:分4个小组分组循环,以2019第十六届综合运动会排球联赛前四的队作为种子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1号种子,其它各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2.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采取小组循环,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

    预赛阶段各小组前2名的队进入决赛,进行交叉赛。

    决赛:交叉胜队决出1234名,交叉负队决出5678名,其他不计具体名次。

    (二) 决定名次的方法

    1.单循环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① 2:0胜积3分  ②2:1胜积2分  ③1:2负积1分  ④0:2负积0分

    首先按照胜场决定名次,其次按积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队及以上积分相等,则C值高者名次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

    C值仍相等,则Z值高者名次列前:

    X(得分总数)/Y(失分总数)=Z

    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2.决赛对阵表:




     

    九、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本次比赛均采取32胜制,冠亚军决赛采取53胜制。

    (二)比赛队在赛前15分钟到达场地热身,在规定开始时间15分钟内仍未到达比赛场地的队伍,按弃权处理,对方以每局25:0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某队队员不足6人时,按阵容不完整处理,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但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弃权者取消剩余所有比赛资格。

    (三)每局比赛每队最多可请求2次暂停和6次换人。局间休息为3分钟,第三局决胜局某队获得8分时交换场地。

    (四)本次比赛网高设定男子、女子排球网高。

    (五)本次比赛不设自由防守队员

    (六)具体比赛规则参照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17--2020排球竞赛规则》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七)竞赛纪律

    1.比赛时间以赛程安排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将会下达通知。

    2.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各队队长须到记录台前报到,并将本队队员的学生证或校园卡交由记录台进行检录,否则不得上场。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和继续比赛的资格。

    3.各参赛队一经报名,不得擅自更改参赛队员名单,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1天报请竞赛组委会和竞赛部讨论决定。

    4.各参赛队须统一队服(或套穿篮、足球式比赛背心)并印有明显的号码,否则不允许上场。

    5.赛场上出现任何问题,必须由场上队长向裁判员反映。赛后需签字确认结果,如有异议赛后可在记录台的记录表上标明,但严禁拒签。

    6.为端正赛风,场上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员的判罚,如有异议,在保证比赛继续进行的前提下,当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由领队向仲裁部写正式书面材料进行申诉,纪律部负责处理。如果在裁判宣布继续比赛后,某队仍拒绝比赛,致使比赛中断10分钟以上的,视为罢赛,并按照弃权进行处理。

    7.如比赛中有辱骂、殴打裁判员、对方球员及竞赛工作人员行为的参赛队伍:由裁判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并报学工处按违反校规校纪进行处理。如处理后参赛队员少于规定人数,则以此队弃权处理,并取消其继续进行本场比赛的资格。

    (八)比赛规则补充

    1.因特殊情况须推迟到场的球队,须在赛前3小时向组委会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球队,应提前1天向组委会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赛程。若未向组委会通知,而推迟到场时间(开场15分钟后)的球队按规定作弃权处理。若未向组委会汇报而不来参赛的球队,取消之后所有场次比赛的参赛资格,按弃权处理。

    2.若有球队在比赛进行过程中弃权,则后面每场比赛按弃权处理。但须向组委会说明原因。

    3.比赛严禁聘请外援参赛,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本场及以后所有比的参赛资格。

    4.校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每局最多只允许上场1人。

    十、仲裁组

    竞赛设立仲裁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部由体育学院与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组成专班,负责审查和监督联赛中相关技术问题和运动员的资格问题,竞赛部协助实施。

    十一、裁判员

    1.裁判员统一由竞赛委员会选派。本次联赛裁判员、记录员必须经竞赛部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2.裁判员的选派以校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校男女排队员和排球协会成员担任。

    3.裁判员赛前培训,统一认识统一尺度。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1.本次比赛录取前8名队伍并颁发证书,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并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八届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计入各院系总积分中。

    2.3名的队伍,每队设1名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3.本次比赛设精神文明运动队,男子组、女子组各1个。

    附件.docx   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排球联赛报名表  

    备注:

    1. 2021552200前提交电子和纸质版报名表,逾期不候。

    联系人:程晨     电话:18963968991      邮箱:1623061740@qq.com

    2. 20214301230体育馆一楼排球场进行抽签

    3. 如遇特殊情况需作出相应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