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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发布部门: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次数:897

    各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现就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教学执行计划核对与调整

    1.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执行计划DIY—学年、学期、学院—打印),核对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核心课程、开课学院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2018级教学执行计划暂不核对,教学任务暂缓下达。

    2.教学执行计划如需调整,请相关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并填报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3.教学执行计划审核完毕后,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二、教学执行计划下达

    1.根据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共20周,其中课堂教学19周,分段教学学期前段1-9周,学期后段11-19周。

    2.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规定了各班级(专业)每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的周数和进度安排。专业所属学院应根据校历教学周数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据实填写。有中期实训的,需提前制定实训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3.法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双学位班教学执行计划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

    三、教学任务落实

    1.课程所属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需要分段排课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审核平衡学期前后段周学时。

    2.课程所属学院要根据学生预选和教师工作量情况,合理安排B类专业选修课程、A类专业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开出课堂数。

    3.落实教学任务,应合理合班,控制班级人数。在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合班,尤其是数学类课程。

    4.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要求等,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室资源,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编排实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下学期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按课程属性归属到各学院。各学院应指定课程负责人,并按规定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6.“一课多师,多师同堂”的教学班要将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到具体周次。

    7.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优先安排基础课的讲授。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具实名)。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并将有关资料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存档。

    四、教材征订

    1.下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征订教材,教材由系(教研室)讨论决定,学院审批。不需要教材的课程需注明。

    2.教材选用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原则上应为近三年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应首选国家、教育部或省部委推荐的规划教材,其次是国内外公认的权威性教材。与我校专业相匹配的“马工程”教材(附件3)必须全部使用。

    3.要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的价格要尽量合理。单价超过60元的应报批;单价超过100元的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由教师推荐,学生自行解决。

    4.与教材相配套必须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和其他教辅资料,应为公开出版物,并与选用教材内容相一致。

    5.当前尚无公开出版的教材可供选择或有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上述规定及我校实际的,可选用自编讲义。

    6.各学院下载教材征订单(附件4)并按要求填写,经系(教研室)充分讨论,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7.教材一经列入征订计划,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教材的,须由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8.下学期教材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之后录入教材信息。

    五、课表编排

    1.教务处负责统一编排理论课程,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优先编排实验课程,特殊课程由相关学院负责优先编排。

    2.各类课程排课时段及开课时间: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周四下午为学生开展活动时间,不得排课。编班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安排在周六、周日。

    3.排课基本规则: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冲突;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不能超过3节(部分艺术类、实验课程最多只能排4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原则,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为确保班级课表均衡合理,排课不接受个人原因的排课指定。

    4.课表初步排定后,各学院要检查班级课表均衡性,进一步优化课表,避免出现小班用大教室现象,理论课晚上上课应尽量集中在J1,以节约教室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纠正。

    5.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阅读培养方案、制定选课规划给予指导,以便学生正确合理选课。

    6.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高,请各学院按照《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附件5)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排课工作顺利完成。

    7.714日公布课表。任课教师、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课表一经公布,非不可抗拒原因,不办理调课。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情况汇总表.xlsx

    2019学年第1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xls

    湖北经济学院教材征订单.xls

    湖北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