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品德高尚、学业优良、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的大学生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目前,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双重挑战下,为进一步守好人才培养的“质量关”,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落实好本科生导师职责,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意见》(鄂经院发[2016]178号)、教务处《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结合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导师制的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体育经济与管理系、休闲体育系的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和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导师制实施细则、遴选和聘任导师、组织导师培训和交流、指导和管理的导师工作过程、考核导师的工作情况和经验总结等。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
1.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具有担任本科生导师的资格,并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体育学科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4.具有较强的体育运动指导能力、科研能力和学业指导能力;
5.了解体育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概况及人才需求状况,熟悉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导师的工作内容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成长。校园管理特殊时期,导师须不忘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密切关注学生身心状态,提示学生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
2.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特点,指导学生学业。导师要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发展动态,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专业思想,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按照学分制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符合学生个性化需求的课程修读计划;指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3.充分发挥导师专业优势,教导学生体育。导师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优势,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习惯,结合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多种途径或形式,教导学生掌握1-2项运动项目的技能,促进其达到较高的运动水平。
4.大力开展科研实践活动,辅导学生科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有条件的导师应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各类项目。
5.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扶学生就业创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结合学科特点和就业形势,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就业和创业设计,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主动为学生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四.导师制的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线上座谈会”、“线上读书会”等集体学习活动和个别指导,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根据学生的能力特质和兴趣方向,制定学业规划,因材施教,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专业认知。认真指导学生加强体育运动和参加科研活动,促进学生运动技能和科研能力提升。
3.挖掘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4.通过导师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引导和指导,使学生做到:人格上自尊,学习上自主,生活上自立,行为上自律。同时,通过教学相长,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五.导师的聘任安排
1.个人申请。导师个人以提供自我介绍的形式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拟定本科生导师名单。特殊情况下,学院可直接安排指导任务,不接受导师任务安排的,视为不服从教学安排。
2.总量控制。为充分发挥导师的力量,确保指导质量,在现行的招生规模下,每个导师指导学生的总人数上限为6人,其中2019级每个专业的指导人数上限为3人。
3.双向选择。鉴于2017级和2018级已于2019年7月完成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本次只在2019级和2020级中进行双向选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组织学生从本科生导师名册中选择导师。
六.导师制的操作办法
1.导师制的工作流程
宣传发动(教师和学生动员会)→选聘导师和受导学生→导师和受导学生双向选择→师生互动(谈心沟通、个性指导、指导记录、导师会诊)→考核评估 →表扬先进、经验交流。
2.导师的工作方法
(1)采取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导师可以通过面对面指导、专题讲座、集体活动、参与课题研究和校内外参观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和网络交流平台等对进行引导。
(2)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每学期初,导师应根据师生双方情况制订指导计划,内容包括:见面指导时间、地点;讲座或座谈内容、时间安排;其它指导形式的内容和要求等。指导计划须报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导师与每位被指导学生每月见面指导不少于1次。
(3)实施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制。导师应认真填写《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对各项指导活动做好真实痕迹记录,并按学期完成工作小结,于学期未交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4)导师应与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沟通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1.学校将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2.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院导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3.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提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下一轮的岗位聘任中下调一级。
4.学院根据导师考评结果、导师指导学生人数的数量和指导类别,在年终分配时分类给予一定的津贴,并将排名在前10%的导师名单报送教务处,由学校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