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场管理规定

发布者: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4-08-08浏览次数:131

田径场地是学院进行体育教学的重要课堂,为保障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和整洁的环境,进一步提高运动场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本校师生员工服务,依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具体条例如下:

1、在上课时间,任何与体育教学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场。

2课外活动时间免费向本校教师、学生开放;社会各机关、团体举办训练、竞赛等活动,应提前与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联系,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3、严禁各种车辆入内,不得带宠物入场,不得穿硬底鞋及带钉足球鞋入场活动,不许放风筝。

4、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吸烟,严禁将利器、油类、易燃品、瓜果、含糖饮料、酒类带入场地,严禁随地吐痰和吐口香糖,不得嗑瓜子及乱扔废弃物,儿童不得在沙坑玩沙子。

5、要爱护场地、设施、器械,场内设施不得随意移动。运动场内(含看台)严禁刻画、粘贴。严禁破坏、私拿等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加倍赔偿。

6、场地保持专用;踢足球只限在足球场内,其它场地禁止踢足球,足球门严禁随意挪动。

7、如遇雨雪天气和其它特殊情况,酌情关闭场地,场地关闭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场地。

    以上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又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故意闹事者,送交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