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进行15级、12级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

时间:2015-05-25浏览:862

关于进行15级、12级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的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对湖北经济学院15级、12级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院系务必精心组织、组织好学生参加测试,相关部门做好测试实施、安全保障等工作过。测试办法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校151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测试项目、时间和地点

1、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女)、50m1000m(男)、800m(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

2、测试时间

2015年10月31—11月12015级学生

11782012级学生

(如遇下雨另行通知测试时间)

3、测试地点

西区田径场(50米,耐力跑)西区休闲广场(其他项目)

4、补测时间:1123日——30日具体时间关注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

三、测试裁判员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四、测试流程

1、参加测试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到达场地,领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参加各项测试。

流程: 领登记表(西区体育场器材室)→非跑步类项目测试(西区休闲广场)→跑步类项目(西区体育场内)→登记表归档(西区体育场器材室)

2、教师负责各项测试,成绩登记无误后盖章。

3、学生全部项目测试结束后,在登记处上交登记表归档,测试结束。

注意:凡在测试期间故意扰乱测试秩序、找他人代测及替他人测试者、擅自更改测试成绩的学生,其成绩记为0分,并参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报送教务处、学工处以及学生所在学院。

五、测试工作要求与说明

1、各院系辅导员要积极组织学生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敦促学生积极练习,协助因病、残疾学生办好免测手续或缓测手续,免测、缓测申请表请上交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体育馆2楼)。咨询电话:81291029.

2、测试时要按照排定的院系时间段参加测试(见时间安排表附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园卡,着运动服装、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

3、各院系严格按照排定的时间段参加测试,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者需填写缓测登记表,并交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4、测试前应确认个人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测试,在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下仍坚持测试者,自行承担责任。

5、凡因病或残疾学生或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均可以凭校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申请表或缓测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免测条件后方可免于测试或缓测,缓测者可参加补测。

6、免测申请表、缓测申请表请进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7、各院系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5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测试院系

1031

   上午8:3011:30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金融学院

统计学院

1031

下午14:0017:00

会计学院

经济学系

信息工程学院

111

上午8:3011:30

艺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111

下午14:0017:00

旅游与酒店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子工程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

环贸学院

2012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测试院系

117

上午8:3011:30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金融学院

统计学院

117

下午14:0017:00

会计学院

经济学系

信息工程学院

118

上午8:3011:30

艺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118

下午14:0017:00

旅游与酒店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子工程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

环贸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