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总规程

时间:2013-05-09浏览:753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总则

 

一、竞赛项目

排球、篮球、游泳、羽毛球、足球、啦啦操、体育舞蹈、田径

二、竞赛分组

(一)田径比赛分组

甲组:经济学系、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系、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系、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电子工程系、体育系、管理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乙组:法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系、法商学院工商管理系、法商学院金融系、法商学院法学艺术与旅游系、法商学院会计系、法商学院外语系、法商学院国贸系。 

(二)其它项目不分组,各院系为单位参赛。

三、报名及竞赛办法

各子项目的比赛时间、报名方式、竞赛办法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四、计分办法

(一)总积分:各子项目名次分的总和,其中田径项目分男、女两项分别计入总积分,实际参与总积分的项目为8项。积分少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弃权的计分方法:弃权按照该项目参赛队数再加5计入总积分。

(三)各子竞赛项目如名次并列,按照各队并列名次积分的平均数计入总积分。(四)各子项目的名次计算见该项目规程。

五、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子项目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获得各子项目前三名单位颁发奖杯。

(三)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总积分前十名单位,颁发“腾龙杯”。

(四)颁发“优秀组织奖”七个参赛单位。

六、所有比赛项目的报名信息都将在体育系网站公布,各院系自行下载,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排球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4月下旬在西区体育馆进行

二、赛事协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排球协会

三、参赛单位及运动员资格

   湖北经济学院各院系派一支队伍参加,参加队员必需是湖北经济学院在校学生。

四、报名办法

   1、本届排球竞赛为一次性报名,每个院系限报一支代表队,每队限报12名运动员,包括8名女运动员和4名男运动员,领队1名(负责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

   2、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并由院系盖上公章后于2013410日前交给排球协会负责人戴玉婷,并发送电子档至554595563@qq.com

五、竞赛办法

   1、 本次比赛分为预赛和复赛两个阶段。预赛时,所有队伍经过抽签分为ABCD四组,每组内进行单循环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25分制,决胜局(第三局)为15分制。比赛时,赢一场积两分,输一场积一分。最后根据积分,选出每组前四名。若遇到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视胜负关系、净胜局数、净胜分数进行排名。

2、四个小组前两名依次为A1A2B1B2C1C2D1D2,复赛为单循环淘汰赛,采取三局二胜制,每局25球,其中决胜局(第三局)为15球。预、复赛详细赛程安排参照比赛流程表。

    1)、比赛时,每队有两次技术暂停的机会,暂停时间为1分钟。

    2)、比赛过程中,各队队员必须服从裁判判罚,如违反此规定的参赛队,裁判员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3)、每场比赛前十分钟,各参赛队必须到记录台前完成登记及检录工作。规定开赛时间未到的队伍,按照规定,自动弃权处理。

    4)、场上必须有4名女运动员和2名男运动员同时比赛,男运动员对角站位。

3、执行国际排球联合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和《赛事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

六、计分和决定名次

1、第一阶段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前列。

2、若遇积分相同则根据胜负情况,净胜局数排名。

七、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

1、比赛决出前三名,第五名至最后名按并列计算;并列名次积分的平均数计入总积分。

2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对获得前四名单位颁发奖杯。

八、仲裁及裁判长由体育系选派,其余裁判由排球协会选派。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系。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 2013411——5月,每周四、周六、周日下午1:30500.

地点:东区篮球场

二..参赛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各院系派男、女各一支队伍参加,参加队员必需是湖北经济学院在校学生。

三.报名办法

1. 各参赛单位于201342日前将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填写清楚,报校学生会体育部。

2. 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

.比赛办法

1.联赛执行单循环赛制。

2.参赛队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

3.若联赛结束时有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依以下顺序排名:积分相同两队或几队之间胜负关系、附加赛(一场)或抽签。

4.每场比赛时间40分钟(净时间),分四节进行,每节10分钟,加时赛5分钟。

5.比赛中采用国际篮联最新规则。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男子、女子分别取前名,另设8个“道德风尚奖”(男子、女子各4个),“最佳裁判”4名。其中前四名根据比赛情况直接决出;

2.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对获得前三名单位颁发奖杯。

3. 所有参赛单位名次计入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总积分,并列名次积分按平均数计入总积分。

4.体育道德风尚奖”由校体育部4人(部长+副部长)及体育部分管主席,裁判长共6人组成的认定小组评选;      

5.“最佳裁判”由校体育部4人(部长+副部长)及体育部分管主席,裁判长共6人组成的认定小组评选;

6.“最佳记录员”由校体育部4人(部长+副部长)及体育部分管主席共5人组成的认定小组评选。

六.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系。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201368

二、比赛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游泳馆

三、竞赛组别和项目

()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经济学院

()竞赛项目:

50: 自由泳、蛙 泳、仰 

100:自由泳、蛙 

4×50米男女混合接力(参赛队员中,女生1人)

四、参加办法:

()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加。

()运动员资格:按《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运动员每人限报2(不含接力),接力比赛各单位各组限报一队。

()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编排记录组通知报名单位改报其它项目。

(六)报名规定请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530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574259595@qq.com,岳老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后不得更改和弃权。

五、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比赛为单项个人和接力赛,并设团体总分。

()本次比赛出发时,均采用两次出发。

()本次比赛采用预决赛形式。

()本次比赛“出发信号”为枪声

()凡参赛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确因伤、病不能继续参赛者,需经大会指定的医院出示证明,报竞赛组委会批准后方可换人参赛,凡无故退出比赛者,比赛成绩均以该项比赛最后一名成绩记录进入团体总分。

六、比赛要求:

  全体参赛人员应做到:文明参赛、尊重观众、遵守纪律、遵守比赛时间、尊重裁判、尊重对方。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单项: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计分;接力双倍计分

()团体: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累积得分,分别录取男子甲组、女子甲组团体总分

(三)单项及团体比赛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四)所有参赛单位团体总分均按各单位在男、女各项中得分及加分的总和决定名次

() 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对获得前三名单位颁发奖杯。

(七) 所有参赛单位名次计入第十届体育运动会总积分,并列名次积分按平均数计入总积分。

 

八、仲裁和裁判员:由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系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系,未尽事宜由本单位另行通知。

 

游泳比赛补充规定

一、 出发

1、 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做好出发准备,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鸣枪、鸣哨)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2、 本次比赛均采用“两次出发”。

3、 水中出发的运动员必须一手或双手接触出发台。

4 蛙泳出发后,运动员在水中只能做一次蹬腿和划臂动作,而后要浮出水面、游进。

二、 蛙泳

1、 两臂和两脚的所有动作都应同时并在同一水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

2、 在每个以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顺序完成的完整动作周期内,运动员头的一部分应露出水面。

3、 转身和到达终点时,双手应在水面、水上或水下同时触壁。

三、 仰泳

1、运动员面对出发端,由水下出发。

2、出发后在整个游进过程中呈仰卧姿式、并且身体的某个部分必须露出水面。

3、动员在到达终点时、必须以仰卧姿式触壁。

四、自由泳

1、自由泳比赛中,可采用任何泳式,游进过程中不允许变换姿势,否则判为犯规

2、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

五、接力比赛

接力比赛中,前一名运动员触及池壁后,下一名运动员才可从水中出发,运动员上岸时,以不影响其它比赛运动员到边为准,男女队员的顺序可自由搭配。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羽毛球竞赛规程

 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3689日体育馆

 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包括男单、女单、双打(不限男女)

单项:包括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报名办法

团体赛:每队限报运动员6名,领队1名。

单项赛:每个项目限报两名(对)运动员,不得兼项。

各队于2013530日前将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送交体育系刘家成老师。53015:0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进行团体赛抽签会议,各领队需参加会议。

 比赛办法

1、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

2、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双打,运动员不可兼项。

3、团体赛采用三场两胜制,每局21分,三局两胜。

4、单项赛采用单淘汰,每局15分,三局两胜。

5、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录取名次

1、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对获得前三名单位颁发奖杯。团体赛成绩计入运动会总积分。

 其它事项

1、每场比赛提前5分钟提交出场名单,名单一旦上交不得更换。

2、竞赛日程及相应表格于66日前在体育系网站下载专区公布,各院系自行下载。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足球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一)      主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校学生会体育部

二、比赛时间:20134月—11

三、参赛单位与报名办法

(一)参赛单位:湖北经济学院在校学生。

甲组: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赛

乙组: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第二阶段比赛报名表于630日前交于学生会体育部。

三、参加比赛办法

(一)比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时间:41日——6月中旬

2.参赛办法:

甲组:本届比赛采用国际七人制比赛规则,各院系自行组织本院系班级开展选拔赛,每院系推荐不超过三个参赛班级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

1.时间:10月初——11

2.参赛办法:由各院系推荐的班级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并与2013630日前完成各队报名工作,将各院系盖章。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592709175qq.com

注:若院系参赛队伍不足一支,则允许所在院系内合班参赛,参与合班的数量为2个。合班班级需提供班级名册。                                             

3.参赛须知

 第二阶段每场比赛前15分钟各队须将运动员学生证或校园卡交于记录台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能上场。若一方迟到15分钟,则裁判员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弃权。

4、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竞赛规则:比赛执行《国际七人制竞赛规则》。

2)比赛时间: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参赛人数:每队限报15人,上场队员不得超过7人,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某队场上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导致场上人数少于5人,该场比赛人数少的一方被判弃权,对方判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可换3人。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4)参加第二阶段的球队采用分组淘汰制。

1.分组。第二阶段比赛分为8个组,采用抽签分组方式。

2.小组前两名出线,参加淘汰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5)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累计一张红牌或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的红黄牌累计计算,但不带入淘汰赛阶段。淘汰赛中追加停赛的纪律处罚带入决赛阶段。

6)队员装备:不允许穿钢钉足球鞋,且球队服装统一,印有号码。

7)如不可克服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恢复,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并在3天内另选场地补足60分钟比赛(包括罚球点球)

5、录取名次

1)各院系将对班级获取名次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得到院系甲组总积分。

2)各班级依据比赛名次,第一名为1分,依次类推,5-8名同计5分,168中淘汰的球队计6分,各小组第三名同计7分,小组第四名同计8分,小组第五名同计9分。

3)罚分。院系参赛3个班级不罚分,参赛2个班级加罚5分,参赛1个班级加罚10分。

4)甲组总积分为所在班级综合积分与加罚分数的总和。

5)如遇两院系或两院系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院系班级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2.院系班级成绩最好者,名次列前;

3.院系班级全部比赛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4.院系班级全部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乙组:

1.时间:4月中旬 具体时间待定

2.参赛办法:各院系2013420日前完成各队报名工作,将各院系盖章,不允许合系参赛。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592709175qq.com

3.参赛须知、竞赛时间、规则与有关规定同甲组相同。

4.计分:第一名为1分,依次类推,5-8名同计5分,小组第三同计6分,小组第四名同计7分。

五、奖励办法与计分

   1、甲组与乙组均取前四名。

2、院系总积分为甲组总计分与乙组计分相加得出本届七人制比赛各院系总计分,总计分少者名次靠前,颁发前三名奖杯。

3、最后按总名次递减计分,计入综合运动会总分。

4、总计分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比赛监督与裁判员

比赛监督由体育系选派,裁判员由学生会体育部选派。各参赛院系需推荐两名裁判员协助比赛裁判工作。 

七、纪律委员会

本届比赛设立纪律委员会,赛区纪律委员会由体育系教师、参赛院系代表、学生会体育部共同组成,负责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的处理,违反校纪校规的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体育舞蹈大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首届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项目包括:规定动作比赛(恰恰舞六人组合)、自选动作比赛(华尔兹、伦巴、恰恰、桑巴、牛仔)

二、竞赛分组

(一)规定动作经济学院各院系每个单位组一个队

经济学院各院系(经济学系、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系、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系、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电子工程系、体育系、管理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二)自选动作: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均可报名参加任意两个项目

1.华尔兹

     2.伦巴

     3.恰恰恰

     4.牛仔

三、报名及竞赛办法

   请与2013929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到湖北经济学院体育舞蹈俱乐部邮箱:459920974@qq.com,报名单请写明院系、选手姓名,参赛组别。

   比赛时间和地点:1013日下午两点湖北经济学院体育馆篮球馆

   裁判:湖北经济学院形艺教研室全体成员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单项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 规定动作, 自选动作所有得分计入参赛单位团体总分。

3. 自选项目各子项目分别取前八名,按97654321积分计入排列名次。

4.所有获得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5.参赛单位成绩计入第十届运动会总积分。

五、所有比赛项目的报名表等信息都将在体育系网站公布,各院系自行下载,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系。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啦啦操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31017 第一报告厅

二、参赛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各院系

三.竞赛内容

1.本次大赛以舞蹈啦啦操为主,设置花球舞蹈啦啦操规定套路、自编舞蹈啦啦操两个项目;

2.院系代表队需准备两支套路,比赛总分为两项得分之和,其中花球舞蹈啦啦操规定套路占60%,自编舞蹈啦啦操占40%

竞赛办法

1.比赛采取单场决赛制;

2.各参赛队伍人数为8-24人;

3.各参赛队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会上抽签决定;

4.自编套路规定时长为215秒至230秒;

5.参赛队伍需穿着符合规定的队服,服装要求整齐、绚丽,充分体现团队风格与个性从而达到最佳表演效果;

6.队伍出场口号时间不超过30秒,可准备符合要求的道具;

7.本次比赛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和《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竞赛评分规则》

五、报名办法

1、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2、每个参赛单位最多可报2个组别比赛,多报为无效报名。

3、报名表在体育系网址下载中心下载,在2013420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2808085@qq.com,崔老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后不得更改和弃权

六、名次录取办法与奖励

(一)名次录取

各组各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计分。按参赛单位得分排名,给予前八名参赛选手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给予前三名参赛单位颁发奖杯。

()所有参赛单位成绩计入第十届运动会总积分。

(四)总决赛另设特别奖项:

最佳表演奖:3                最佳团队奖:3              

获得以上特别奖的单位及个人分别给予奖杯或证书奖励。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体育系。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运动会田径比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1031日至112

地点:西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各院系、法商学院各院系、湖北经济学院各直属分工会

(三)竞赛分组

 甲组:湖北经济学院各院系   乙组:法商学院各院系 丙组:湖北经济学院各直属分工会

(四)竟赛项目

1、甲、乙组女子比赛项目(1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公斤)、800米﹞。

2、甲、乙组男子比赛项目(10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跳远、铅球(7.26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2公斤)、1000米﹞。

3、丙组竟赛项目见《第九届体育运动会教职工竞赛规程》

(五) 报名办法

1、各单位参照竞赛项目每单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和集体项目除外)。

2、各单位在体育系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按照对应组别和电子报名补充说明要求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于1018日前送体育系办公室(体育馆二楼联系电话81971663),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过时不候。

3、电子报名表请不要添加列或修改报名表格式,否则无法正确导入。然后把报名表发送到邮箱:574259595@qq.

4、如有疑问请联系体育系岳峰老师:18008647616

(六)竞赛办法及要求

1、甲组、乙组100米、200米、400米设预赛,其他项目均采用直接决赛。

2、各参赛单位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号(见秩序册)。

3、运动员比赛时号码布必须佩带胸前,否则不许参赛。

4、参加接力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甲、乙组运动员参赛资格:具有正式学籍,身体健康,且能参加激烈运动的在校学生。

2、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凡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实,其团体总分以零分计,并通报批评。

(八)录取名次办法及奖励

1、各竞赛项目取前八名计入团体积分。个人单项前八名得分按97654321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2、接力、三项全能、团体项目得分加倍。

3、如遇某项目报名运动员未超过录取名额时,则减一录取。

4、团体总分:

①甲组分别排列男、女团体得分名次。男、女团体得分名次分别计入运动会总分。

②乙组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合计)前四名。颁发奖杯。

5、比赛成绩打破学校纪录者另加5分,打破省高校纪录者得分加倍。

6、给予获得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7、获得男、女前三名单位颁发奖杯。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大会设参赛甲组单位“组织奖”5名,参赛乙组单位“组织奖”2名;评选标准和办法由考评组拟定。

21029日下午3时在体育系会议室(体育馆二楼)召开各院(系)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