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雾霾等天气条件下体育课的基本规范

发布者: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1浏览次数:1727

大学公共体育课属于通识必修课,承载着传授体育运动知识、技术技能和健康教育的重任,肩负着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职责。要履行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必须要有基本的教学时间来保证,但体育课易受天气条件的影响,为了规范体育教学,特制定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体育课的基本规范。

一、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是否上体育课的问题

首先,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应因地制宜地上体育课;其次,将体育课区分为室内、室外两种情况,室内体育课受天气条件的影响较小,因此应该按既定的教学进度和规范进行教学,室外体育课按以下的基本规范进行教学。

二、雨、雪、雾霾天气的具体界定

1、下雨的具体界定:第一,时间段:上课前10分钟;第二,判断标准:上课区域的天空中有看得见的雨滴下落;第三,参考标准:附近道路上有50%以上的行人打着雨伞行走。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视为下雨。

2、下雪的具体界定:第一,天空有雪花飘落;第二,场地上有积雪;第三,运动场地有结冰现象。同时满足上述2-3个条件视为下雪。

3、 雾霾天气的具体界定:第一,湖北省气象台发布雾霾预警;第二,教育厅发出雾霾天气条件下中小学暂停上体育课的通知。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视为雾霾天气。

三、雨、雪、雾霾天气下的教师工作规范

1、任课教师在第一次课中应告诉学生如下事项:第一,明确界定雨、雪、雾霾天气;第二,雨、雪、雾霾天气条件下,体育课的上课地点改为其它室内场地、教室或寝室等,具体地点由学生自主选择;第三,上课内容以体质测试中的仰卧起坐等内容、以及健康教育、技术技能理论知识等为主,由学生自主决定;第四,加强自主练习或学习时的安全教育。

2、遇到雨、雪、雾霾天气时,任课教师应按时到达规定的上课地点,且原则上应坚守岗位20分钟以上,遇到前来上课的学生应给予妥善安排,如有学生要求教师到自己选定的地点进行体育教学指导,任课教师应该满足其要求。

四、接近雨、雪、雾霾天气时的教师工作规范

接近雨、雪、雾霾天气是指体育教学场地有积水、雾霾程度没有达到上述界定的条件。遇到这些情况时,任课教师的基本工作规范如下:

第一,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仔细检查场地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将教学内容变更为慢或快走、中长跑练习或其它适宜的教学内容,运动量和运动场地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做妥善安排;

第三,遇到这种情况,任课教师不仅需要重复进行安全教育,而且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如果在正常上课的过程中突然遇到雨、雪、雾霾天气,任课教师可即刻停止在原场地的教学活动,余下的时间按雨、雪、雾霾天气下的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