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管理条例

发布者: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699


 

第一条 坚持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第二条 支部双周三定期召开组织生活,学习有关理论及有关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评议及专题讨论;

第三条 支部成员对分配工作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并于双周三在组织生活会上定期汇报;

第四条 支部任何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请假必须事先经支部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 支部毕业班成员在早操、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与非毕业班同学保持一致;

第六条 支部成员必须公正无私、实事求是,严格保守支部秘密,认真做好支部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