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发布者: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713

 

为进一步明确体育系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切实加强我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委书记:

1.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廉洁自律负领导责任。
    2.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持抓好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七项领导责任的落实。

3.带头廉洁自律,带领和监督党委和行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现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纠正。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教育,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5.加强组织、人事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把政策关,预防和制止在干部选拔任用与晋级、人员调动、奖酬金分配中的不正之风。

6.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7.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8.领导和协调院内发生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


院长

1.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持抓好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七项领导责任的落实。

3.抓好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对群众举报或组织清理出来的问题,主持整改和纠正,对所涉及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4.认真抓好职称评定、外事活动等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5.带头廉洁自律,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副院长

1.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带头廉洁自律,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

3.认真抓好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科技开发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合理有效使用教学经费。

4.认真抓好体育器材采购、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中的廉政建设。